香港與巴基斯坦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巴基斯坦中國大使Masood Khalid代表雙方政府簽署。
協定闡明雙方的征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相關閱讀:
香港稅務)
香港與貿易伙伴簽訂的全面性協定至今共37份。
協定待雙方完成批準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稅務條例》作出命令,再經立法會先訂立后審議程序通過,協定方能生效。
最后更新時間: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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