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新政 | 注意了!尼斯分類2021文本于1.1日起正式實施
新版尼斯分類2021文本于1.1日起正式實施!有需要的企業要做好相關調整準備啦。
通知公告
關于啟用尼斯分類第十一版2021文本的通知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一版2021文本。申請日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標注冊申請,在進行商品服務項目分類時適用尼斯分類新版本,申請日在此之前的商標注冊申請適用尼斯分類原版本。以尼斯分類為基礎,我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了相應調整,現將尼斯分類與《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修改內容一并予以公布。
什么是“尼斯分類”
尼斯分類是指《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的簡稱,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國尼斯簽訂,于1961年4月8日生效。
我國于1994年8月9日我國加入該協定。尼斯協定主要規定的是商品與服務分類法,該分類為商標檢索、商標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
我們經常使用的尼斯分類表一共45類,前34類是商品類,后11類是服務類。每類有一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圍,最后列出了本類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每項商品或服務均有一個順序號,以便查找。
每一類有一個注釋,對本類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類與相關類別的商品如何區別,如何劃分邊緣商品的類別作了說明,這個注釋對劃分一些易混淆商品的類別有很大幫助。
NCL11-2021 中文版和區分表修改內容
面對新的調整,企業需要怎么做?
為了規范企業的商標使用行為,以及更好的建立起商標使用證據和商品/服務項目的一一對應關系。
百利來建議,若新增的單一商品/服務項目為企業的主營業務,建議盡快進行重新申請,防止因惡意搶注而造成損失。
對于新增的非單一商品/服務項目,企業可以通過梳理之前申請的商標所覆蓋的商品/服務項目,再結合企業的經營實際,判斷增加的商品/服務項目是否為企業必需,若需要,建議補充申請。
百利來,為您提供全球商標注冊、國內外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做賬審計、海牙公證等服務,歡迎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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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一版2021文本。申請日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標注冊申請,在進行商品服務項目分類時適用尼斯分類新版本,申請日在此之前的商標注冊申請適用尼斯分類原版本。以尼斯分類為基礎,我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了相應調整,現將尼斯分類與《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修改內容一并予以公布。
什么是“尼斯分類”
尼斯分類是指《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的簡稱,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國尼斯簽訂,于1961年4月8日生效。
我國于1994年8月9日我國加入該協定。尼斯協定主要規定的是商品與服務分類法,該分類為商標檢索、商標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
我們經常使用的尼斯分類表一共45類,前34類是商品類,后11類是服務類。每類有一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圍,最后列出了本類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每項商品或服務均有一個順序號,以便查找。
每一類有一個注釋,對本類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類與相關類別的商品如何區別,如何劃分邊緣商品的類別作了說明,這個注釋對劃分一些易混淆商品的類別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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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新增的非單一商品/服務項目,企業可以通過梳理之前申請的商標所覆蓋的商品/服務項目,再結合企業的經營實際,判斷增加的商品/服務項目是否為企業必需,若需要,建議補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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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1-01-06 閱讀:172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