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布:港深河套企業所得稅最高15%
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表示,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和《關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設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特定封閉區域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免征。該政策將有力服務在河套合作區落戶、工作的科研機構企業及科創人才,全力支撐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與香港園區「一區兩園」協同發展。
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出臺 惠及四大科創領域
河套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緊扣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科技創新主題,聚焦科技創新關鍵環節和領域,瞄準關鍵核心技術,涵蓋信息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技術、生命科學與技術、科學技術服務機構的運營等4大領域,12項核心技術,33項具體內容并對各項列明領域范圍。
優惠目錄體現「四個聚焦」:
1.信息科學與技術領域聚焦網絡與通信技術、半導體與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與數字技術、精密儀器設備、區塊鏈與量子信息等國家重點發展方向;
2.材料科學與技術領域聚焦新型生物醫用醫療材料、集成電路材料、光電子及新型電子元器件材料、新能源材料、先進金屬、無機非金屬、高分子復合材料等國民經濟關鍵領域新材料研發;
3.生命科學與技術領域聚焦高端醫療器械、創新藥物及疫苗、細胞與基因等生命科學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發展方向;
4.科學技術服務機構的運營聚焦科研機構、標準化組織、技術先進型外包服務機構的運營。
個人所得稅政策面向在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覆蓋從深圳園區取得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按照香港薪俸稅標準和抵扣項目進行計算,超過香港稅負部分直接予以免征。符合規定的企業及香港居民,在2023年度匯算清繳時即可享受優惠政策。
下一步,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將會同深圳市稅務部門,制定稅收政策實施細則,保障稅收優惠政策順利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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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4-02-28 閱讀:99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