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產維權丨訴訟準備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免遇到知識產權打假維權問題,很多企業都不知如何應對。一些企業選擇了放棄,因為不專業,所以困難重重,維權難;還有些企業選擇了放養,聽之任之,認為維權的成本太高;更有些企業認為,假冒對于提升產品的知名度有很大的好處……
企業應當打造良性的知識產權環境,才能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等到病入膏肓再想維權,更是難上加難。
訴訟準備
1.證據準備
在啟動司法程序之前,證據準備至關重要。權利人在準備證據時可以自行取證或委托專業機構取證。權利人自行取證簡單易行、成本低,但是由于取證過程的不規范,在法庭質證時采信度較低,加之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取證也比較困難,建議權利人最好委托專業人員代為取證。權利人在取證時應盡量采用公證取證的方式,因為在沒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公證取證的證據效力時,公證取證獲得的證據將直接成為法院認定事實的根據。
此外,權利人在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也可以在發現侵權行為時,向相應的行政機關舉報侵權行為,由行政機關查處并保持證據。
2.賠償數額的確定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主要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因此,權利人應積極準備自己受到損害數額的證據,或者積極調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利益。在確定數額時,應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支付的合理開支。這樣法院才能很好的支持權利人的訴求。在前者都不能確定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侵權行為的類型、性質、范圍和情節等因素給予一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專利是壹佰萬元)的法定賠償。
即使是法定賠償也應該盡可能的舉證證明權利人的侵權情節、侵權影響、侵權后果,如果有證據表明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大于法定賠償額,法院也可以在此基礎上予以酌定。因此,即使同一類型的案件,不同的舉證,判賠金額可能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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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4-02-05 閱讀:193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