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合作條約(PCT)專題之PCT是什么
PCT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國際性條約。
其目的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創造向多個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專利合作條約》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
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公民、居民、單位提出的PCT國際申請。
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已有152個國家加入了該條約。PCT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是對巴黎公約的補充。
詳情
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是于1970年簽訂的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國際性條約,1978年生效。
該條約提供了關于在締約國申請專利的統一程序。依照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專利申請被稱為專利國際申請或PCT國際申請。
通過PCT,申請人只要提交一件國際專利申請,即可在為數眾多的國家中的每一個國家同時要求對發明進行專利保護。此種申請可由凡屬締約國國民或居民的任何人提交。
一般可以向申請人作為國民或居民的締約國的國家專利局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也可以選擇向位于日內瓦的WIPO國際局提出申請。
如果申請人是加入《歐洲專利公約》、《專利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哈拉雷議定書》(《哈拉雷議定書》)、經修訂的《與非洲知識產權組織的創造有關的班吉協定》或《歐亞專利公約》的締約國的國民或居民,亦可分別向歐洲專利局(EPO)、非洲地區工業產權組織(ARIPO)、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或歐亞專利局(EAPO)提交國際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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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3-06-09 閱讀:141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