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在“執行合同”列全球第七
在《2016年營商環境報告》中,包括香港和中國臺灣在內的七個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經濟體晉身全球前20強,占比僅次于歐洲。當中,中國內地排名全球營商最便捷地方第84位,較去年下滑一位;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中則排名第九位。在十大指標中,中國內地以“執行合同”排名最前,位列全球第七位。在“開辦企業”和“保護少數股權投資者”方面,則分別排名第136位和第134位。
根據報告,新加坡、新西蘭、韓國、香港、中國臺灣、澳洲及馬來西亞等七個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經濟體,躋身全球營商環境前20強。報告項目主管指出,過去一年里,該區25個經濟體中,有52%實施了27項提高營商便利度的改革,包括減少開辦新企業的障礙、使納稅更合規便利、改善信貸市場及電力監督等方面。
盡管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的營商環境不斷改善,但項目主管指出,該區在“辦理破產”、“執行合同”和“登記財產”等領域,仍存在不少挑戰。以“登記財產”而言,該區創業者完成一項財產轉移平均需要74天,而全球平均只要48天。
根據報告,新加坡、新西蘭、韓國、香港、中國臺灣、澳洲及馬來西亞等七個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經濟體,躋身全球營商環境前20強。報告項目主管指出,過去一年里,該區25個經濟體中,有52%實施了27項提高營商便利度的改革,包括減少開辦新企業的障礙、使納稅更合規便利、改善信貸市場及電力監督等方面。
盡管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的營商環境不斷改善,但項目主管指出,該區在“辦理破產”、“執行合同”和“登記財產”等領域,仍存在不少挑戰。以“登記財產”而言,該區創業者完成一項財產轉移平均需要74天,而全球平均只要48天。
最后更新時間:2015-10-29 閱讀:140次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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